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医疗需求及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的供应情况设置气体的供应源,并宜设置满足一周及以上,且至少不低于 3d 的用气或储备量。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 医用混合气体的汇流排容量应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最大用气盘及操作人员班次确定。他们也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气体汇流排供应源的医用气瓶宜设置为数量相同的两组,并应能自动切换使用。每组气瓶均应满足最大用气流量;气体供应源的减压装置、阅门和管道附件等,应符合相关规定;气体供应源过滤器应安装在减压装置之前,过滤精度应为100μm;汇流排与医用气体钢瓶的连接应采取防错接措施。
医用气体汇流排应采用工厂制成品。输送氧气含量超过23 5% 的汇流排,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各种医用气体汇流排在电力中断或控制电路故障时,应能持续供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氯气体供应源汇流排,不得出现气体供应结冰情况。
医用氮气、医用二氧化碳、医用氧化亚氮、医用混合气体供应源,均应设置排气放散管,且应引出至室外安全处。还应应设置监测报警系统,并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文字素材来源 | 《GB 50751-2012 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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